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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

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

〔渝财规〔2022〕1号〕
2022-04-02
[ 索引号 ]11500110588015851E/2022-00083[ 发文字号 ](渝财规〔2022〕1号)
[ 主题分类 ]财政[ 体裁分类 ]财政
[ 发布机构 ]万盛财政局
[ 成文日期 ]2022-04-02[ 发布日期 ]2022-04-02

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

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

(渝财规〔2022〕1号)

各区县(自治县)财政局、税务局:

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》(2022年第4号),为助力企业纾困发展,促进创业创新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:

《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渝财规〔2019〕2号)中规定的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(此页无正文)

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

2022年3月16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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